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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允资管份额转让 银行觊觎理财非标新通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松壑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基金券商界期盼已久的资管利好正式降临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上交所已于8月19日下发《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上交所将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提供服务。

  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专门从事资管业务的子公司,可申请将其资管计划份额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

  这意味着,相关资管计划将因转让服务的启动而获得更好流动性。“对券商资管和基金绝对是利好。”北京券商资管人士表示,“资管有了二级市场,银行也有了新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该转让系统的开启,亦或为银行理财项下的非标债权向标准化“变身”提供出路。

  此前,受制于银监会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监管要求,多数银行理财“转标”压力骤起,而该转让服务的启动,也让银行压力得以纾解。

  三类资管份额可转让

  通知规定,交易所将为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份额、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管计划份额,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资管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

  这意味着,券商小集合、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这三种集合类资管,均可实现交易所挂牌转让,而券商、基金的单一类资管计划并未在列。

  “按通知的逻辑,转让服务的标的应是集合类的资管产品,不过通知后面‘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也为可能出现的其他类资管转让留出口子。”沪上某基金子公司人士指出。

  通知要求,相关资管机构申请资管份额转让时,需提交业务申请书、资管计划备案确认文件、资管计划说明书、合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登记托管协议或其他登记托管证明文件等文件。

  交易所在受理资管机构申请完成后,将为相应的计划份额分配证券代码,而资管机构应在转让起始日前3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份额转让公告书。

  同时,资管计划转让份额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或互联网自助等方式,通过资管机构向交易所提交转让申报;申报采取成交申报方式,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代码、用户账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

  需注意的是,通知附件明确指出,转让服务并非集中竞价交易。“可能不具有一个活跃的转让市场,同时,上交所亦可根据需要暂停或终止转让服务。”

  此外,交易所端的收费也较有吸引力。通知规定,交易所将向转让双方收取经手费,费用为转让金额0.00009%(千万分之九),而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这个费用并不高,对资管计划来说交易所挂牌转让很有吸引力。”前述北京券商资管人士指出,“交易所这样做也是明智的,可以很快将场内资管交易规模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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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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