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郭思吟 记者谢若闲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继赣州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之后,《赣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获国家批准,我市低碳城市发展蓝图正式展开。
《实施方案》将我市低碳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为,通过低碳发展,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发展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形成具有赣州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创建全省乃至全国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计划到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029.85万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0年降低20.3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165亿立方米;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118.49万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0年降低49.5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力争到2023年实现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峰值。
日前,市发改委就《实施方案》将采取的重点举措进行了解读:
●培育低碳产业
我市将改造升级有色金属、非金属矿、机械制造、电子、食品、轻纺等六大传统主导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集中力量发展钨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淘汰建材行业中的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生铁粗钢生产企业。优先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等四大产业,重点发展食品加工、轻纺等产业,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兴产业体系。
对江钨集团、华劲纸业、九二盐业、万年青水泥、章源钨业、耀生工贸、虔东集团、特精厂、华能瑞金电厂等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每年可减少碳排放50万吨。同时,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全市各类企业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逐步形成低碳产业体系。
●优化能源结构
我市将围绕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加速风能、水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源热泵技术,充分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地热能。积极推广农村垃圾利用与资源化,大力推进固化成型、沼气利用、秸秆气化、生物柴油等方式的生物质能利用,逐步改变农村燃料结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快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加大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大风电和水电项目建设。
●实行节能降耗
我市将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抓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抓好重点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节能项目等“三大节能重点”,组织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更新改造低效锅炉,优先发展天然气锅炉;提高电机系统效率,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推广节能变压器,发展智能电网;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应用,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工艺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重点推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十二五”期间,计划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累计下降18.5%,工业领域实现累计节能65万吨标准煤,其中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59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30.9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增强碳汇能力
我市将加快发展碳汇产业,努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增强碳汇能力。继续推进造林绿化计划五年完成绿化造林330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500万亩,重点推进河流、水库等水体沿岸和公路等道路两侧的植树造林。开展乡镇村三级绿色家园建设,提高农村地区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碳汇林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研究,为碳汇林的营建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各级林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为林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广森林质量改造项目,调整林分结构,探索混合林种植技术,扩大对碳吸收率高的阔叶树种的种植规模。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力度,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实现森林碳汇容量“内涵”的提高。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低碳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县(市)
我市将结合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在工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园区中,选取资源综合利用、园区生态环境、共用服务设施等方面较好的园区进行示范,通过低碳园区的示范作用,促进在产业聚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园区发展的低碳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
同时,结合社区建设,在居住相对集中、设施相对完善、群众基础较好的村镇中,选取建筑节能改造、墙体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照明产品、垃圾分类与回收和社区绿化等方面较好的社区(村镇)进行示范,开创低碳家庭活动,制定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通过低碳社区(村镇)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群众逐步确立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模式,实现社区绿色低碳化。
依托南康市、于都县、全南县、安远县、崇义县、兴国县等县(市),从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推广等方面开展试验探索,推进区域低碳发展及经济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结合绿色能源县、环境优美县(市)、绿色矿山、三江源头保护建设等行动,加大投入和支持,形成影响广泛、成效明显的示范行动。
●推进重点低碳工程
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碳产业培育工程、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工程、碳汇产业发展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低碳交通出行工程、低碳型消费模式创建工程、碳排放总量控制及碳排放权交易工程。重点建设赣州市第二垃圾处理厂尾气发电项目、赣州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赣州市区“免费单车”服务工程项目、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南岭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级生态区建设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供冷供热工程、赣州沙河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