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记者6月14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设立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区规划范围以赣州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含出口加工区)、香港工业园,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龙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工业园、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为主体,辐射赣州全境及周边地区。(记者何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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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