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阳丹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无实际控制人在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中并不鲜见。据了解,在IPO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要求有合理的解释,但并未将其作为硬约束。随着越来越多的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出现,投资者需要注意这类公司决策效率和管理上的风险。同时,一些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还可能出现控制权的争夺。不过,一些成熟的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也可能拥有多年经营积累下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58家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数据统计,目前沪深两市共有58家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集中在金融、IT、化工、医疗、房地产等行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据业内人士解释,如果公司股东为纯自然人股东组成,并且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表决权委托协议、经营管理委托协议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归属控股股东的情形,可以认定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在两市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中,12家公司的大股东为自然人。这些公司多为高科技公司,如硅宝科技、华胜天成、积成电子等。硅宝科技上市前公司股东全部为自然人,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7%、24.75%和20.25%,没有单一股东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没有一个单一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形成实质性影响。
此外,股权高度分散或者相互制衡,也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而据券商分析人士介绍,由于股权结构分散导致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成熟的市场中比较常见,如IBM、可口可乐等公司,股权结构非常分散,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仍然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还有一些公司股权结构虽然并不分散,但单一股东并不能控制公司的决策,无法对公司的重大决议造成影响。导致这种情况出现,可能是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也可能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
比较极端的情况是华昌化工,其控股股东华纳投资的股东为167个自然人,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都不能控制华纳投资,从而华昌化工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考验公司治理
一些规模较大、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虽然没有实际控制人,但仍具有很好的投资价值。
万科可以算是两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的代表。截至2012年底,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占总股本的23.45%。不过,万科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素质高且强势,股权分散事实上削弱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干预力度,以王石为首的管理团队与身为财务投资者的华润合作良好。
类似的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多存在于金融服务类企业中。例如,北京银行首发前股权比例分散,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ING持股13.64%成为最大单一股东,北京国资持股8.84%位列第二大股东。公司认为,ING持股比例较低,而且17名董事会成员中仅占2席,因此不能认定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此类推,其他股东更无力控制公司经营,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不过,实际控制人缺位,往往会引发对公司治理效率的质疑,尤其对于一些在快速发展中的高科技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则可能带来管理风险。理论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可能遭敌意收购导致控股权不稳定,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则会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延缓等,因此构成“无实际控制人风险”。业内人士还表示,高科技公司往往依赖于掌握核心技术的核心人物,如果公司股权并未集中在该核心人物手中,则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