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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大限到期 123家IPO企业撤单

来源:新京报    作者:金彧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导读]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9日,共123家企业撤单,其中创业板在审企业达104家。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3月31日是“IPO在审企业财务自查”的大限之日,鉴于业绩指标的硬性规定,创业板成为“撤单”重灾区。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9日,共123家企业撤单,其中创业板在审企业达104家。

今年1月8日,证监会部署“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在3月31日之前提交IPO企业自查工作报告。证监会要求,在对创业板公司自查时,若创业板IPO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尽快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昨日,一接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因创业板造假第一例万福生科被曝光后,证监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造假打击力度加大。一批原IPO招股书申报稿有问题且2012年业绩下滑的企业纷纷撤退。

据统计,IPO在审企业财务自查以来,共123家企业终止审查。此次财务审查也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IPO财务核查”。

广发证券分析师表示,创业板“撤单”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因受到2012年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制造业业绩下滑最为严重。

《创业板上市规则与首发管理办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两条明确规定: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据了解,随着IPO财务自查收官,证监会将于4月起开展IPO检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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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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