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赣金关注>> 正文内容

赣州一男子三天内集资诈骗168万元获刑十二年

来源:大江网    作者:温林 记者朱超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为了获取资金赌博,采用高利息为诱饵,虚构资金用途,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获取赌资。3月21日,经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查,被告人刘某某平时为人憨厚老实,乐于助人。2012年3月经朋友介绍结识一帮赌友后,刘某某也开始参与赌博,一开始每天能赢上万元,经过几天的努力,刘某某赚到了十几万元,为了实现自己发财的梦想,刘某某还想多赚点钱财,于是开始每天参与赌博,赌注一天比一天大,结果事与愿违,输得一塌糊涂,身无分文,房子和存款也一无所有了。

  为了赢回本钱,刘某某开始以开矿山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借钱并继续参与赌博,结果又将三天集资骗来的168万元在三天内输得一干二净,无法按期归还受害人。

分享: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