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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政“出鞘”垃圾股“现形”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徐 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赵锡军表示,连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是对上市资格及资金资源的浪费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对16家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是否核准其恢复上市的决定,目前已对4家暂停上市公司提出的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审议。其中,*ST炎黄、*ST创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将终止上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上市公司退市现象也将越来越常态化。

  “中断多年之后,对于A股市场而言,退市制度的破冰将改变延续多年的定价功能扭曲状态,重塑理性的市场环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对重塑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有很大帮助,当投资者逐渐不再对有退市风险的垃圾股抱有太大幻想时,这将使得市场股票的价格与其价值愈发接近,垃圾股“一飞冲天”的投机性市场氛围终将消弭。

  在国际成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十分普遍。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仅在2009年,纽约交易所退市的公司就有212家。

  赵锡军表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不退市,是对上市资格及资金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助长了投机。一些企业通过资本重组,炒高“垃圾股”股价,从而在二级市场交易中牟取暴利。频繁的借壳重组也使得证券市场价格信号出现严重紊乱,股票的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证券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功能。

  “今年以来,退市制度建设明显加快,此次两家公司退市,将使退市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将对资本市场的整体制度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使得资源配置能够实现优胜劣汰,市场真正发挥作用的时机值得期待。” 赵锡军同时强调,在退市过程中,对于退市标准的执行上必须要果断,无论是净资产、营业收入、还是风险警示标准等,一旦到达警戒线,就应立刻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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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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