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李志娇 刘志恒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近日,崇义县工商局横水分局在打击商标侵权专项整治中,查处7起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查获假冒“五粮液”105瓶;假冒“贵州茅台”12瓶。
经鉴定,当事人销售标注的“五粮液”“茅台”酒商标图案和厂名厂址均为伪造。经查,侵权嫌疑人非法经营款10661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崇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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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