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记者万荃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人民币资本项目距离可自由兑换的目标越来越近: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30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7.85亿美元,流出零亿美元,净流入17.85亿美元,较一季度净流入6.2亿美元有大幅增长。业内专家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看好,也体现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扩大。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外汇局称,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在我国,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机构直接投资,主要包括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等机构的参股、合资或者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等几种形式;而我国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包括对境外企业的参股、合资或者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并购是我国金融机构采取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切实履行有关金融开放的承诺,根据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积极主动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尤其是在跨境金融投资人民币结算方面,2010年8月中国允许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2011年12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开始试点,符合资格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可以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在银行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方面,2011年10月,我国出台了《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允许具备国际结算能力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国企业机构的各类境外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由此可见,我国在金融市场和业务准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实施了多层次和宽领域的开放措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外直接投资领域,我国首先允许非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随后允许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同行业机构合作,逐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运作规则,从而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来看,逐步放宽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以及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政策限制并促进其积极良性发展,无疑有助于稳步、有序推进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可以预期,人民币资本项目距离可自由兑换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对于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17.85亿美元,较一季度净流入6.2亿美元大幅增长的原因,奚君羊解释称,一直以来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看好,迫切希望投资国内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他进一步表示,未来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增加将是长期性趋势。
数据还显示,二季度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33亿美元,流入为0.58亿美元,净流出3.75亿美元,一季度为净流出15.5亿美元。对此,奚君羊认为,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净流出的减少主要源于国际金融环境投资环境不太良好,目前并不是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的最佳时机。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非常大的增长潜力,中国金融业目前加快海外布局的努力,将给未来全球竞争力打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