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正文内容

券商11项建议上书监管层 力促新股发行改革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近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在新股发行制度方面动作频频。证券时报记者日前从多家券商处获悉,业内围绕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讨论,已被归结为11项建议呈交监管层。这11项建议有望成为我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在券商提出的11项建议中,“取消对新股询价机构配售股份3个月禁售期的规定”这一建议最值得关注。券商建议,监管部门把是否设定禁售期、设定禁售期时间长短的权力交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使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有效控制新股上市后的市场波动。

  另外,此前争议性较强的“赋予券商自主配售权”这一建议亦被再次提出。券商建议,监管部门给予主承销商一定比例的自主配售权。比如,可以尝试由部分研究、定价能力强且机构服务水准较好的券商先行进行试点配售制度,先从一个较低的配售比例开始,逐步形成市场化的内在约束机制。同时,鼓励主承销商建立、培育自己的销售网络,切实加强主承销商的销售定价能力。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在本次券商提交的新股发行改革建议中,亦包含了提高新股发行中止门槛的提议。

  也有一些券商建议引入香港股市非公开发行的“闪电配售”方式。这在此前亦是较少被谈及的一项改革方向。

  除了上述建议之外,一些过往讨论较多的改革建议亦再次被券商提出来,其中包括“引入存量发行制度”和“推行储架发行制度”。

分享: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